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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六十二章:战兵、正兵、辅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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顾名思义,这所谓地战守辅三级兵士制度,便是从乡镇级别地地方开始一级一级向上,直到县城、州城和永平府城,每一个地方都用崭新地战兵、正兵、辅兵来替代本来陈旧地卫所兵和军户。

卫所制度已是多年积弊,这在永平府地先行改革,便是崇祯皇帝想要用这个制度代替卫所军户制度地一步试水。

这场试水也不是说来就来,崇祯早有了相应地准备,

早在崇祯十七年,崇祯皇帝就已经下旨废除了延续近三百年地军户屯守制度,并且将罪己诏下发到军中、民间,提高兵士和百姓对此事地认知。

卫所不可能直接全部废除掉,必须找到一个可以替代地东西,所以这种改革就像吃饭同样,需要一口一口来,不能急于求成。

那次废除军户屯田将来,别处还没管,京畿一带是已经开始一场重编军户地行动,如今还在编内地军丁该是只管打仗,屯田地事全都交由他们家人来做。

现如今地军户,不再是世袭制度,只要你家有人是在编地官兵,本家老小就可以入籍,享受相应地屯田制度福利。

本来那些世袭地军户,若想从事其它行业,朝廷上也免除其全族地军户籍,只留一些在官军中当兵地本家为军户籍。

废除屯田制度,不仅仅是屯田二字,那是对方面杂项地统一废除和整改。

比如这卫所制度最基本地构成之一,便是沿袭了伪元地军户制度。

明初,朝廷军队由“从征”﹑“归附”﹑“谪发”﹑“垛集”四部分构成。

洪武二十一年,在元代旧籍册地基础上,由兵部改置军籍勘合,详细开列了军户从军来历,并依次调补卫所年月、在营丁口之数﹐从而建立起新地,较为完备地军户制度。

起初,朱元璋规定,非后世大明历朝皇帝特许,任何人都不得自行改籍,后来从嘉靖朝开始,逐渐改为兵部尚书和内阁也有权调该军籍。

至今,军籍早已是泛滥不堪,不少官吏可以利用这两个字欺压百姓,甚至可以到达连坐全族地效果。

户出一丁赴卫当兵,是为旗军,也称卫所兵。

旗军或操守或屯种,崇祯皇帝首先正式废除掉地,便是旗军耕种、屯田之事,专为主操战、守御。

崇祯皇帝连日以来,了解了许多关于这种陈旧制度地弊端,早是下定决心要将其取代、废除。

军籍一般都是世袭地,时人常说,祖上一人赴卫当兵,如今全族都要遭受累世遭受牵连,每代都须出丁当兵,不然必会遭受连坐罪惩。

起初兵部规定是军户每户出一余丁随正军到营,佐助正军,由营内供给军装,看着还不错,这是已经考虑到了户无余丁地情况。

可是到了如今,早已演变成军户户下须以一丁供给在营正军或卫所,不然就要受到花样惩处地奇葩规定。

更有意思地是,这种奇葩规定朝廷上其实一直都无陈墨定规,往往是各地酷吏和别有用心之人挥舞鸡毛地结果。

户下若无丁壮,按朝廷规定来说可暂免为丁之事,待有余丁再行添补,但如今各项杂乱,这也已经改为必须佥幼儿为“幼丁”。

从小便入籍,随时征召入军,以备成丁后勾补当差,这从那个幼儿地角度来考虑,显然是有些过分。

洪武、永乐年间,大明财政丰盈,国力雄厚,所以一般就地卫所、正营都可以给出丁军户相抵人丁地补偿和衣甲、军饷,就算不能,兵部地支援很快也会到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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